第313章 驯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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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5章 驯服
「两公斤的金子,就这么让他拿著走了,未免太轻松了————」
在李国华等人带著人手和工具进入矿洞以后,武阳也领著人往三号矿洞走,见周景明还在看著汽车离开的方向,走到他身旁,小声说:「周哥,要不我往HB
县城走一趟,保证收拾得利利索索的。」
「你以为我不想,但县城不比荒野,你以为县城里的那些公安、武警是吃素的?」
周景明摇摇头:「风险太大————要做,也选择在野外,即使在野外,也得把关系撇得干干净净。
我可不想解决一个麻烦,又牵扯出另一个麻烦。
别忘了,巴依手底下有一帮亡命徒,还有沙木沙克,不管他们的关系是好是坏,至少现在沙木沙克对他是有些忌惮的,还不知道巴依跟别的人有没有关联。
再说了,弄死一个驻矿员,说不定还有另一个驻矿员————每个月两千克的金子,我给得起,当然,这金子,也不是那么好拿的。
他们不是会打劫淘金客嘛,说不定,到时候咱们能让他们把多的都吐出来。
相信这样的机会,不难找。
他们招惹的人多了,想干掉他们的人自然也不少,要找到遮掩不难。
往后金子这一块,管理得会越来越严,咱们明面上,得是守规矩的良民,我可不想过上些年被人揪著老底不放,得为以后考虑。」
武阳想了一阵,点点头:「听你的,需要出手的时候跟我说就行。」
说完后,他领著人走了。
周景明则是回到木刻楞旁边,继续折腾那只被巴图叫做特尔尼克的猎隼。
按照巴图的说法,驯鹰其实并不需要刻意学习,因为大部分驯鹰人都是家族传承的,从小看著家人驯鹰,耳濡目染,自然而然就能习得技巧。
即使没有家族传承,身边也总有牧民驯鹰,还是能够学到。
对于哈族来说,骏马是哈族的翅膀,猎鹰就是哈族的眼睛,鹰是可以直视太阳而不被灼伤的神鸟,是英雄的象征,而这双眼睛盯上的猎物,能够帮助放牧的哈族抵御冬牧场的寒冷,因为总能通过它们获取不少皮毛,制成皮衣。
哈族驯的鹰有两种,一种是成年后被抓住的大鹰,一种是小时候被从鹰巢中拿来的小鹰。
寻找一只幼雕需要足够的耐心。
金雕产子多在每年的三四月份,驯鹰人提前一两个月就开始在阿尔泰山间游荡,观察那个山头有成年雕盘旋。
金雕总是将巢筑造在悬崖或是一些高山的大树上,驯鹰人一旦找准山头,便要做两件事情,一是推算幼雕出生的日子,二是告知其他驯鹰人:我已经看准了这窝,你们可别和我抢。
幼雕破壳三四十天后,就能飞行了,但因为血气不足,还需要母亲的照料,是取雕的最佳时候。
驯鹰人寻得幼雕,不说捕或抓,只说拿或是取,因为总有一天还要将雕放归自然,大概差不多是七年的时间。
巴图虽然没养著鹰,但也是个好猎手,十岁的时候,就曾帮著族里的猎手去抓过鹰。
因为哈族驯雕传男不传女,取雕也往往需要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的配合。
通常的做法是,驯鹰人带十到十五岁的男孩爬到山顶,往孩子腰间系一根绳索,再绑一根防止晃动的粗木棍,看准巢穴位置,等到大雕离巢,才将人放下去取雕。
并且,金雕通常一窝中有两三只幼雕,只选安静沉稳的那只取走,一窝只取一只。
这种幼雕需要像婴儿一样格外细致的照顾,全家上下亲自给它喂肉,幼雕不能吃冷水,需要把水含在口中变温热,才能喂给幼雕,这种幼雕被叫做巴拉盼,未满一岁的意思,一年后长成了,通常又被叫做特尔尼克,有力气的意思。
周景明弄到的是只猎隼,但在巴图眼中,也是非常强壮、锐利的,所以也叫它特尔尼克。
那种从幼时就养著的金雕,因为自幼和人相处,驯养的时候,比成年的要容易得多。
而想要驯养成年雕,就要走一条完全不同的残酷道路。
就如同周景明现在这样,不断地折磨,为的就是杀掉猎集的锐气,也让猎隼对人产生亲近感。
为了熬这只猎隼,周景明、白志顺、武阳、巴图,还有刘老头,可谓是轮番上阵,被皮罩蒙著眼睛的猎隼眼前一片漆黑,即使想啄人也不知道从何处下嘴,几人要做的,就是在发现猎隼打瞌睡的时候,就拉动绳子,让猎隼晃动起来。
这已经是熬到了第七天的早上。
巴图看著依然坚挺的猎集,跟周景明说:「周哥,按照驯雕的规矩,如果十天还不能将金雕驯服,就得把金雕放了,因为再驯下去,金雕可能会直接死掉。
我虽然没驯过猎隼,但应该跟驯养金雕差不多。」
言外之意,就是觉得周景明驯服这只猎隼的可能性不太大,想让他放了。
周景明笑笑:「如果十天还不服再说————」
结果,就在这天临近中午的时候,周景明晃动绳索,见猎隼身体一下下地往前扑,看上去已经实在撑不住了,直到一头栽倒下来。
见状,周景明赶忙找来自己的衣服,将猎隼包住,放回木刻楞的床铺上睡著。
这也是巴图说的法子,说是这样做,能让猎集进一步熟悉主人的气味。
这一觉,猎隼睡了挺长时间。
直到第二天开始蹦跶了,周景明才将它带到小河边,放入冷水中洗澡。
这也是巴图的说法,去除尘土和青草的气息,也让它彻底清醒,才能更好地适应和人类共处的生活。
湿淋淋的猎隼再次被放到那根晃悠了数天的绳索上站著,直到太阳将它身上的水汽晒干,周景明见它站立不住,知道是被饿的,给它强行喂了些盐茶水,又去找来特意留下的新鲜兔肉,戴上护臂和手套去喂它。
解开猎隼头上的皮罩,早已经饿得发疯的猎隼见到周景明放在手臂皮套子上的肉,不顾一切地朝著他跑了,然后跳上他手臂,开始啄食。
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,周景明闲著没事儿,就架著猎隼在矿场上溜达,将它的尾羽毛缝起来,开始尝试喂肉的训练。
隔天早上,闲暇之余的周景明原本想领著高建军去看看瀑布位置的爆破,但起床后,发现天气阴沉沉的,似乎要下雨,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而且,若是让河流改道,瀑布下方那道山谷里的淘金队伍肯定得跟他们商量另外换位置,他也觉得麻烦。
思来想去,还不如暂时放一放,等到淘金季结束,再来研究这事情。
大雨在临近中午的时候才来临,黑压压的云层,将整片天空给罩住,即使是中午,光线也暗得像是黄昏。
随著一道道将山谷闪得发白的闪电交织,豆大的雨点铺天盖地地袭来。
这阵势一看就知道是场大暴雨,也是今年开春以来,下得最大的一场雨。
竟是没多长时间,原本涓涓流淌的小河,都跟著变得狂躁起来。
矿洞里的废渣和矿料难以运出来,周景明干脆让众人停工休息。
这场雨下的时间挺长,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暴雨过后,转成了间歇式的中雨,像是要让这片干旱了许久的荒野,一次性喝饱水一样,整整下了三天时间,才渐渐停歇。
这时候,就连矿洞里的岩层,都不住地往下滴水,弄得像是水帘洞一样,不少水流入矿洞,在有的地方,甚至汇成了水塘。
这种情况,周景明就更不敢让众人下矿了,鬼知道会不会因为雨水的缘故,出现坍塌,随便埋上几个,赔钱事小,关键是领著来的人回去不好交代。
眼看明天就是八月十五号,是政府派人来取金子的时候,周景明开始著手准备交付事宜。
这一个月,他手头积攒的金子,达到一百四十八公斤。
主要是把巴依送走后,三个矿洞的出金一下子上来了,一号矿洞的出金情况稳定,二号矿洞接连出了几天的金线吊葫芦,三号矿洞又出了两块锅巴金,最多的一天,甚至突破十公斤,这比一些国营矿场的出产也少不了多少,金子的数量一下子就起来了。
一百四十八公斤的金子,周景明留下五十公斤,余下的九十八公斤用来做帐。
这九十八公斤,交付给政府三十九点二公斤,他分到的五十八点八公斤,其中十七公斤用来打点沙木沙克等人,另外有差不多六公斤多的金子分给矿上的淘金客,剩下差不多三十五公斤的样子,得送到银行收购站换钱。
隔天下午,清山队队长阿里别克、顾杰和另一个青年开著吉普车到来。
沙木沙克果然将上次那个烦人的巴特尔给替换了。
这一次,三人都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随便翻看了一下周景明指点著苏秀兰补充填写的帐本记录,拿了政府的分成就走了。
上次交付金子,周景明自己先截留了近二十八公斤的金子,这一次截留五十公斤,周景明放在木刻楞里的金子,数量就变得非常可观了。
从梁麻子那里得来的被带回老家藏起来的金子不算,周景明去年在哈熊沟淘金季结束的时候有一百三八公斤,去老矿场洗洞弄到三十公斤,来哈巴河这边的时候,卖给孙怀安二十一公斤多,为了达成协议,打点沙木沙克、阿里别克等人,前后又送出去二十六公斤的金子,现在周景明木刻楞里的金子,零零总总,差不多有两百公斤的样子。
隔天早上,周景明见天气晴好,安排好人手到矿洞里排水,他则是叫上李国柱和武阳,开著车子,将所有的金子,带著前往HBH县城。
新房子已经建好,汽车直接开到周景明家里,因为还没来得及购置家具,没法住宿,三人还是只能住在旅社。
只是,这天晚上,周景明回了新房子,将那两百公斤的金子,分装在几个油纸袋里,深深埋入院里规划出的小片菜地里。
听著有两百公斤,其实并并没有多大的一团,很容易就能藏起来,地面摊平,经过一天的晾晒,绝对看不出来,种菜的时候,也肯定挖不到。
隔天早上,周景明在李国柱和武阳的陪同下,先是将要出售的金子,送到收购站。
上次已经来出售过一次,这次事情同样很顺利,一说明来意,上次那个收购站职员不敢多说什么,有意避让到一旁,直接就是罗晓山接待,请入办公室。
那些金子一称,有三万五千二百一十八克,二十八块八每克的价格收购,共计得钱一百零一万四千二百七十八块,开了单据,拿到汇票后,周景明直接前往银行,将钱转入自己的存折。
事情办完,三人在街上一阵采买,中午的时候,去王东的满福馆子吃饭。
三人刚落座没多久,跟著就有五人吵吵嚷嚷地钻进来,拖拉著椅子,发出刺耳的嘎吱声,大大咧咧地坐下。
李国柱冲著周景明使了个眼色,压低声音:「这几个,都是跟著巴依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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